请大家评评理!关于昆明邮展合集的交易纠纷
首先给大家说声抱歉,本单交易不是在本网交易的,但是有些事情不吐不快,也望本网的朋友引起注意!
下文的角色:我是卖家,买家是Lewis,收货人是翟**(按照买家的叙述是真正的“买家”)
详情是这样的,6月5日我在微店出售了一套昆明邮展总公司加盖合集,买家是Lewis,收货地址是南京市 翟**,因我在微店没有展示全部邮资片的号码(尾号有64#和69#),出于对买家负责,发货前就将所有号码用手机拍给对方了(拍照显示的位置无任何黄色的污渍),对方说可以后我就打包用顺丰陆运发到了买家的收货地址,在6月7日中午收到买家的信息,说为什么收到的明信片上,其中10枚下边有黄色的污渍(与我当时发货前给买家拍照的照片不符),问我怎么回事,我说你感觉不满意就退回,但等下午下班我回到家后,发现当时拍照的另外一套片却没有任何问题,然后我就发信息个买家,到底是怎么回事,那个黄色污渍是怎么产生的,买家把聊天记录发给了我,买家后面承认他并非收货人,收货人是他转卖的下家(翟**),至此成了一个三角纠纷,发货前如果品相有问题的,我一定会主动和买家联系说明,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,我给买家说:如果收货人感觉买贵了或感觉号码不满意,完全可以直说,你这样动“手脚”搞坏邮品,你的人品是不是太差了!退货已经到深圳了,还没有派件,现在我该怎么处理这棘手的事情呢?希望大家帮忙出出主意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