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《投资资讯网交易频道交易流程管理办法》“第十二条、对于发货时限双方未明确的交易,交易频道认可的发货时限为购买方打款通知出售方后48小时内发货有效。发货超过约定时限的,购买方有权拒绝交易并向交易频道提交投诉。”。我与卖家已在微信约定当天发货,卖家于当天下午4点10分就给我了物流单号,但快递并没有揽收。如果说你们那快递揽收结束的早,那第二天呢,第二天直到晚上11多查依然没有物流信息,发的空单,这再明显不过了吧。直到第三天即今天早上才有揽收信息,卖家这时效谁敢与其交易,等这货到黄花菜都凉了。请版主依据管理办法公平、公正处理。